搀扶酒友走路摔倒并将其压晕 法院:无错

朋友相聚小酌数杯 , 酒后彼此搀扶本无不当 , 可谁承想 , 搀扶过程中却摔倒受伤 , 昔日好友对簿公堂 。 近日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 , 认定搀扶者无错 , 无须对此事担责 。

2016年6月27日 , 在朋友的邀请下 , 董某和翟某在某饭店吃饭 , 其间把酒言欢 。 酒后 , 两人一起离开 , 从出饭店门开始 , 翟某就一直搀扶着董某 , 董某随后想要挣脱 , 不料直接摔倒在地 , 翟某亦倒地且身体压在董某身上 , 正好砸中董某头部 , 致使董某当场晕厥 。

翟某拨打急救电话后 , 董某被送至医院抢救 , 诊断结果为左右侧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左额顶骨骨折等13项症状 。 医生建议继续住院治疗 , 需二次入院进行颅骨修复手术 , 费用约3万元 。 但因董某无力承担高额治疗费用 , 不得不出院回家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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