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恶霸”获死刑20年后又涉黑,留下很多疑问待解( 二 )

正因如此 , 当年昆明中院、云南高院才以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 , 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刑罚的强制力在于震慑 , 使未犯者不敢犯 , 使已犯者不敢再犯 。 而死刑具有绝对震慑力 , 原本也该起到更大的威慑效果 。 可孙小果却在获死刑后出狱再度成为黑老大 , 这或许也说明 , 其中有太多疑问待解 。

“昆明恶霸”获死刑20年后又涉黑,留下很多疑问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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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 昆明五华区长春剧院 , 原银河俱乐部所在地已变为一家名为天籁时代的迪吧 。 新京报采访人员向凯摄

关于死刑改判或减刑 , 法律上规定了多重监督和约束程序 。 在该案中 , 孙小果是如何从死刑变为有期徒刑 , 继而得以在释放后重操旧业 , 在网上并未找到相关改判和减刑的公开信息 。 这也需要当地给出更多解释 。

需要释疑的 , 还不只是孙小果从死刑到后来释放——据媒体报道 , 早在1994年 , 当时身为学生的孙小果便涉及一起轮奸案 , 1995年12月20日 , 盘龙区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3年 。 刑期为1994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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