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广异地就医 医保按当地标准报销( 三 )

其中北京市的规定为:对单价超过500元的耗材采取个人先行负担30%后 , 再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的办法 。 对于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等人工器官 , 采取最高支付限额纳入报销范围的办法 。 其中 , 心脏起搏器:单腔的每套为25200元、双腔及三腔的每套为32400元、临时的每套为10800元 。 心脏瓣膜:生物膜每套为12600元、机械膜每套为14400元 。 人工晶体每只为1215元 。 人工关节:人工髋关节每套为8100元、人工膝关节每套为9000元、人工股骨头(半髋关节)每套为5940元 。 人工血管:一次住院期间发生的人工血管费用为32400元 。 安装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及其它体内人工器官为32400元 。

安装体内人工器官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 , 按实际收费金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