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记录也应打破“条块分割”

个人信用记录也应打破“条块分割”

背景:为维护北京市轨道交通环境 , 杜绝车厢内的不文明行为 , 北京市交通委拟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修订 , 并起草《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 , 未来逃票、“霸座”、在车厢内饮食、推销营销等行为或将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

北京青年报发表杨李喆的观点:根据去年北京市出台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 对信用状况不良的单位和自然人 ,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 , 重点予以核查;在安排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 , 增加检查频次;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支持;限制担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等等 。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 , 比如 ,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职督查员、文明乘车监督员、轨道运营单位工作人员、乘务管理员劝阻及制止;劝阻、制止不听的 , 轨道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 , 并立即向公安、交通执法部门报告 。 这些措施 , 就能够有效避免一些不文明乘客的出现 。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相应的补救措施 , 值得称道 。 比如 , 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 , 自然人认为个人信用不良信息有误的 , 可以向市交通执法部门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归根到底 , 遏制不文明行为关键要靠个人文明修养的提升 , 但外因可以通过内因发挥作用 , 对于遏制乘地铁不文明行为 , 有力的外在惩戒不但是必要的 , 而且是必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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