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五一”消费提示:赴澳门旅行慎购“彩金”首饰( 二 )

江苏新闻

店员花言巧语下 , 购买了可以回购的“意大利彩金金饰” , 金铺提供的是一张类似复印件的发票 。

回家后 , 丁老先生尽快到那间店的“内地分店”想退回彩金金饰 , 结果不仅退货不成 , 还被告知“彩金”是不会按市价回购的、金铺一般都不会回购“彩金”商品 。 丁老先生权益受损 , 但由于商品及单据上均注明这套金饰的黄金含量是千分之585 , 按该商品的黄金纯度(含量)标准称之为14开(K)首饰 , 不能称为足金首饰 , 持购物凭证追讨难度颇大 。

针对这一投诉 , 中消协和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特别提示随团赴澳门旅游的内地消费者 , 慎防低价的旅行团可能是一些 “购物团”;随团旅游 , 应参加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旅行社;抵达澳门后 , 应尽快核实地接旅行社是否为原旅行团所安排 , 地接导游是否佩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发出的导游工作证 , 并注意入住的酒店是否合法经营(可登录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查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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