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董明珠走红 银隆大股东涉多宗罪( 三 )

涉嫌冒领补偿虚构合同 另六宗罪有确凿证据

银隆新能源披露的其他的三宗刑事案件还包括:第一为冒领公司补偿款1.5亿元 , 涉嫌犯罪 。 2016年 , 魏银仓及孙国华等在公司及其他股东不知道的情况下 , 用“银隆集团”与广通汽车原股东等方面签订补偿协议 , “骗取”原属于公司的补偿款1.5亿元 。

第二为采购设备虚增价款2.6亿元 , 涉嫌职务侵占罪 。 2014年9月 , 公司以4.99亿元的价格 , 向深圳格银电池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格银”)采购一批设备 。 经公司核实 , “格银”没有生产线 , 实际以2.24亿元的价格 , 采购其它厂家的设备转卖给公司 。 而“格银”当时的唯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谭伟平 , 是大股东魏银仓妻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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