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剖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四大新特点 加大惩治力度依法从严批( 二 )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在发布会上说 , 此类犯罪侵权人通过仿冒、盗版、窃取等手段 , 减省了研发成本、规避了培育市场、建立商誉的漫长周期 , 以低成本产品挤占市场份额 , 攫取高额利润 , 对守法企业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巨大冲击 。 而且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蔓延 , 或者对此类违法犯罪处置不当 , 会导致不法分子纷纷效仿 , 假冒、抄袭、复制等行为充斥市场 , 整个社会都将逐渐失去创新活力 , 久而久之就丧失了创新能力 。

近年来 , 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 加大惩治力度 。 仅去年就批捕侵犯商标权犯罪3100件5266人 , 起诉4136件7741人;批捕侵犯著作权犯罪107件174人 , 起诉145件304人;批捕侵犯商业秘密罪28件53人 , 起诉27件56人;批捕数罪或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70件133人 , 提起公诉147件2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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