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照片被用于妇科广告状告医院 一审胜诉获赔15.2万元(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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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 自然人的肖像受到侵害的时候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并要求赔礼道歉和赔偿 。 由于被告(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岳阳尚美妇科医院有限公司)侵害了景甜的肖像权 , 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 因此法院判处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景甜)肖像权与姓名权的行为并公开致歉 , 并赔偿原告相关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5.2万元 。

景甜照片被用于妇科广告状告医院 一审胜诉获赔1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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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甜照片被用于妇科广告状告医院 一审胜诉获赔1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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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 其实景甜也已经不止一次遭遇到这种恶意侵权的情况 。 对此 , 她也多次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有如此多的前车之鉴 , 如今居然又被妇科广告找上门 , 只能说现在的商家们法律意识还是太淡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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