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不得以研学旅行为名开展逐利性竞赛活动( 二 )

在安全保障方面 , 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应按有关规范配备一定比例的教师、安全员(救护员)、家长志愿者 , 这些人员应全程参加 。 应当使用具备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客运企业提供的营运车辆和持有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 , 不得在未列入各级研学旅行营地目录的场所安排集体住宿 。

与此同时 , 列入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场馆、景区、景点等 , 均须按准入条件明确的减免标准 , 对中小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予以减免门票、活动等费用 。 对义务教育段和高中教育段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残疾学生实施减免政策 , 每人每年减免1000元 , 低于1000元的按实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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