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覆盖全省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长制

新华社海口4月25日电(采访人员严钰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路长制的指导意见》 , 提出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长制 , 建立县、乡、村路长组织体系 , 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责任 , 完善体制机制 , 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 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综合环境 , 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 。

农村公路路长制由市县(区)、乡镇、村三级路长体系组成 , 市县(区)设立总路长 , 由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 县道、乡道、村道的路长分别由县级领导、乡镇领导和村委会负责人担任 。 各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公路的管理、养护、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 , 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 路政员、协管员或护路员负责路政管理等

社会

工作 , 养护责任人或养路员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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