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家信”引发的行业整治( 二 )

放下电话 , 程军锡赶忙来到看守所值班室 。 经过询问 , 程军锡了解到涉嫌私自传递信件的是该院正在办理的一起受贿案嫌疑人魏某的辩护律师刘某 , 其任职于青岛某律所 。 原来 , 刘某在会见魏某时 , 传递了魏某妻子书写的一封“家信” , 内容涉及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案情分析 , 并告知其家里正在“做工作” , 鼓动其坚决不能认罪 。 就在魏某阅读信件时 , 看守所值班民警通过监控发现 , 并当即没收信件 。

因律师行为涉嫌妨害司法诉讼正常工作 , 检察官临场处置后 , 随即通知公安机关先行调查 。 最终认定 , 尽管刘某和魏某妻子承认了传递材料的事实 , 但尚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 对刘某违规会见嫌疑人的行为建议通知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

传递信件事件发生后 , 高青县检察院承办案件检察官为了防止嫌疑人魏某出现串供、翻供 , 对已固定扎实的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进行重新取证 , 使原有的审查起诉时间被迫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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