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发布股东通函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条款公平合理( 二 )

这次计划安排必须得到独立股东于5月18日举行的法院会议的批准及紧接的股东特别大会通过 , 才可进行 。 法院会议将于当日上午10时正在汉能移动能源北京总部举行 , 而股东特别大会则在当日上午10时30分或紧接法院会议之后在同一地点举行 。

并未于汉能薄膜股东名册登记的汉能薄膜独立股东(即所持股份是由银行、托管商或证券经纪等中介人持有)(“未登记独立股东”)若要出席上述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 必须于5月10日16时30分或之前 , 向所属券商或股权登记机构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以符合有关资格 。 5月14日至18日 , 公司将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 而已登记的独立股东 , 届时只须出示登记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 便可出席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 。

递交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的最后期限为5月16日 。 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的结果将在5月19日通过香港联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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