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情夫再撞死其老婆 江苏淮安90后女子被判死刑( 四 )

  熟悉陈丽的人告诉紫牛新闻采访人员,陈丽初中毕业后即外出打工,直到案发前一年方才回到淮安。在认识蒋某之前,陈丽曾有个三段感情经历,20岁时和与一男生谈恋爱,但是她眼光高,主动提出分手,23岁时与一男子举办婚礼没有拿证,同居几个月,不合适分手。后来又谈了一个男朋友,但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分手后做普通朋友,而她的情感经历或许是她要求蒋某与其结婚的原因所在。

  揪心的庭审:

  在庭审当日,两名死者的家人也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求。紫牛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死者蒋某、刘某夫妇的家庭也很特殊,两人在一起是互相与前任离婚后重新组建的家庭,两人不但都有与前任所生的未成年的孩子,而且还有一个共同生育的不满三周岁的儿子。

  在庭审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被害人亲属就有7人,分别是蒋某与刘某的父母,他们两人分别与前任所生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两人共同生育的不满三周岁的儿子。他们7人向法院提出依法追究陈丽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以及判处陈丽赔偿蒋某、刘某二名被害人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处理丧葬事宜的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400多万元。对于民事赔偿部分,陈丽表示愿意赔偿,但无赔偿能力。

  淮安市中院最终认为,陈丽蓄意杀害二名被害人,案发当日,其将蒋某杀害后,随即谋划杀害刘某,为达犯罪目的,两次开车冲撞刘某,足见其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手段凶残,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实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故其虽具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陈丽非法剥夺被害人蒋大伟、刘艳艳生命,对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依法应予赔偿。七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陈丽赔偿二名被害人丧葬费共79741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所提处理丧葬事宜发生的费用因没有提供相关票据,本院不予支持;所提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均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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