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董秘韩惠明辞职 总经理张海滨代行董秘职责( 三 )

一、对珠海中富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刘锦钟、宋建明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三、对韩惠明给予警告 , 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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