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修违禁品相关条例 中使馆吁公民勿带入境( 二 )

第二个理由适用于临时签证持有者 ( Temporary Visa ) , 澳边境移民主管部门有理由认为此类签证持有人带入了1956年出台的《海关禁止进口条列》第4A条所适用的进口货物 , 且未按该条例第4A(2)款规定获得准许进口该货物的许可 。

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应急电话:

社会

驻澳大利亚使馆 02 6228 3948

驻悉尼总领馆 02 9550 5519

驻墨尔本总领馆 03 9824 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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