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配资不能有半点大意( 二 )

无论怎样变换花招 , 配资业务与合法的股票融资交易业务均存在明显差异 。 一方面 , 合法股票融资交易有规定的股票标的、融资比例和风险控制要求 , 不在融资融券范围内的股票不能融资交易 , 而配资业务没有投资标的限制 , 杠杆比率也几无上限 。 另一方面 , 融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一般为证券公司自有资本或发行债券获得的资金 , 对证券公司有明确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 而配资业务的资金来源大多“灰色” , 从事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或个人并无太多资质要求 。

从表面上看 , 配资业务有诸多便利 , 刺激了市场“虚假繁荣” , 助推“高价股王”出现 , 实际上存在较大系统性风险 。

首先 , 是杠杆比例过高的风险 。 2015年6月份至2016年1月份的半年时间里 , A股市场3次大幅回调 , 很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 在此过程中 , 除相对规范的融资融券资金、信托产品等形式之外 , 场外配资是增加资金杠杆、助推股市短期“疯涨”的主要暗道 。 这些从事配资业务的公司大都打着投资顾问、资产管理公司的幌子 , 配资杠杆比例一般是1∶3 , 有些甚至可达1∶10 。 如果采取配资的股票连续大跌 , 则极易引发配资账户的大规模强制平仓 , 导致股价闪崩 , 甚至引发整个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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