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哥”不堪被直播,何不说不?(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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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没有任何门槛的工作 。 每个人都拥有手机 , 都可以成为一个新媒体的劳动者 。 在我们责备他们不该前去打扰“大衣哥”的时候 , 我们也需要知道 , 直播会塑造人的行为 , 不但影响到镜头对准的那个人 , 也会影响到镜头的操控者 。 制定游戏规则的人 , 会最终操控那些“网红”或者直播个体户 。 为了流量和博眼球 , 他们不得不博出位 ,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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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都可以做——最终 , 他们也会失去自我 。 在迎接5G的时候 , 我们也不得不担心:如果直播的威力再大10倍 , 到底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必须思考直播可能给人带来的风险 。 被屏幕控制 , 被别人的镜头锁定 , 因为一件意外而走红 , 这大概是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三种命运 , 有诱惑 , 也有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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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蒋随想: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 未经本人同意 , 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 更不用说拿来赚钱 。 如果你拿着照相机或摄像机拍他人 , 对方不同意 , 你还强拍 , 就是侵权 。 搞不好 , 对方可以起诉 , 依法维权 。 说实话 , “大衣哥”不堪被直播的骚扰 , 若想拒绝 , 不是没有办法 。 要说阻止乃至状告天南地北的拍摄者可操作性不高 , 他可以将目标锁定在直播平台 。 通过法律途径 , 拒绝将自己的生活影像暴露于直播平台 , 断了他人靠直播自己赚钱这条路 , “大衣哥”自然会清净许多 。 但是 , “大衣哥”是不是下定决心这么做 , 又是另一回事 。 虽然他没有直接从直播中获利 , 还很受困扰 , 但直播使其保持曝光率 , 在“就怕被遗忘”的娱乐圈 , 曝光率意味着什么 , 不必多说 。 这和明星讨厌“狗仔队” , 却又离不开他们 , 道理类似 。 还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 , 村口那块“朱之文故乡”的巨大指示牌是谁立的?这显然是在打“名人故里”的经济算盘 。 如果是当地搞的 , “大衣哥”好意思拒绝宣传他的“好意” , 并且断了乡里乡亲靠“游客”赚钱的财路吗?简言之 , 这就是权利与现实的距离 , 也是一种“投鼠忌器” 。 进一步看 , 为博流量 , 直播平台生出的乱象已有很多 , 虽然也有一些治理 , 但总给人“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感觉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在强调法治、权益、隐私的今天 , 给网络直播立规矩 , 完善有关规范 , 更显迫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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