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案视频首曝光女生影像?美国当地警方回应( 五 )

朱巍强调 , “这个视频的发布者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 相关的自媒体等平台 , 也不应当流传这种视频 。 ”朱巍认为 , 这个案件涉及到的公共利益 , 就是公共知情权 , 目前这个案件变成一个公共事件 , 有必要满足公共知情权 , 但对信息做必要公开时 , 应该对可能涉及到被害人的身份的特征 , 包括生物特征、身份信息特征等进行隐名化处理 , 比如说化名 , 比如说涉及到面部的时候要打马赛克 。 如果没有处理的话 , 就是一个违法行为 。

“媒体这个事件的报道没毛病 , 大家对事件的关注和评价都没问题 。 但是要有一个底线 , 就是不能把人的真实身份放在里面 , 所以这时候如果转发这样的信息 , 我觉得从理论上讲这是一个侵权行为 , 应该予以纠正 。 ”

但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尹田认为:

“在宾馆安放或是其他公共场所安放的探头 , 都不可以随便公布的 , 因为它涉及到个人隐私 。 如果是去调取、播放 , 特别是涉及到传播的时候 , 除非通过合法程序 , 否则应当无权向公众播放 。 ” 。

尹田强调 , “传播也有中间地带 , 每个人都是自媒体 , 都可以通过手机拍摄相关影像在一定范围传播 。 但这种情况怎么安排合适的度 , 要考虑对传播自由的保护、知情权的保护 , 另外也要考虑到对涉案当事人个人隐私的保护 , 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 当然也要通过社会运转的一个过程提升大众的认识” 。

回到这段视频被热炒的现象 。 尹田认为 , “对于案情本身 , 最终应该是通过法院来裁判 , 做一些事实认定等 。 通过录像只能观察到某些表面 , 而法律对于一些事实的认定 , 录像、视频这只是证据之一 , 还要结合其他东西来认定 。 所以这种情况大家应该等待法庭的裁判 , 而不应当是公众舆论的争吵 。 ”

红星新闻特约采访人员吴阳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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