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化监管刻不容缓( 三 )

我国在推动药品信息化监管的过程中走了弯路 , 但这不应成为羁绊前进脚步的理由 。 2018年11月 , 国家药监局重启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 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药品追溯系统 , 但并未对此作出时间要求 。 将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具体落实到企业和第三方层面 , 确实能减少一定行政成本 , 但最大的弊端就是容易因追溯数据的闭塞而出现监管漏洞 。 如何通过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统一追溯编码要求等 , 真正实现药品信息化追溯数据的全覆盖、全互联 , 仍需监管部门深入研究、加快推进 。

通过信息化监管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全程“透明化” , 必然会遭遇一定阻力 。 但现实提醒我们 , 咬紧牙关强力推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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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 (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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