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案视频曝光女生影像侵犯隐私权?专家这么说( 三 )

“隐私权是相对的 , 如果有更大的需求超过了对隐私披露的需求 , 那就可以披露 。 这个案子里如果放在没有任何问题、没有法律纠纷、没有涉及到对方的指控的情况下 , 谁公布这一段含有半私密空间的视频 , 就会涉及到侵犯隐私权 , 但是现在涉及到更大的利益诉求 , 就是查明案件事实 , 或者回应舆论 , 这就很难说是不是侵犯隐私 。 ”

“几天前 , 女方披露的起诉书涉及到很多细节 , 已经造成了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的舆论态势 , 对方也有权利利用已有的证据材料 , 为自己赢得更多理解 。 作为双方博弈的手段 , 我觉得这里面没有什么值得指责的 。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也向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表示:

“结合具体视频内容 , 只要该视频不是伪造的 , 我个人认为是不构成侵犯隐私权或名誉权的 。 因为女方起诉后 , 起诉书全文已先行在网上公开 , 并经各方大肆渲染后 , 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 另一方当事人显然有权进行回应 , 予以反证 , 更何况此前女方还曾以强奸来指控刘强东涉嫌犯罪 。 即便现在尚不能确认起诉书内容以及该视频是由他人或由当事人授意他人发布 。 ”

张新年律师另外强调 , “相反 , 在未经司法审理认定之前 , 将起诉书的内容详细地发布出来 , 是不妥当的 。 一旦起诉书中的内容不属实 , 起诉书的发布人反而是对京东和刘强东构成严重侵权的 , 甚至涉嫌犯罪 。 ”

观点二:

监控视频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公开 , 披露视频造成侵犯隐私权

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认为:

在国内除媒体用作新闻报道外 , 公布开放、半开放空间的监控视频 , 都是侵犯他人权利的 。 类似于本案 , 如果一个女性不愿意公布与其他男性在一起时候的画面 , 而这一画面被公布了 , 不论是侵犯了他人隐私权还是肖像权 , 总之是侵犯他人权利的 。 在国内调取视频监控只能由执法机关 , 并且需要齐备的手续才可以调取 , 其他机构没有正当手续不能调取 。 这样的视频流传出来如果对女方当事人造成伤害 , 发布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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