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家医院急诊分级就诊 从重到轻代替先来后到( 二 )

根据原国家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急诊科规范化流程》(WS/T390—2012) , 明确提出“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将患者分为“濒危、危重、急症和非急症”1-4级分级管理 , 遵循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 , 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 , 优先处理较重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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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患者病情濒危、随时可能危及生命 , 即刻进入复苏室或抢救室进行抢救 。 如心跳呼吸骤停、休克、明确的心肌梗死、癫痫持续状态、体温>41℃、收缩压<70mmHg、血糖<3.33mmol/L等 。

2级患者病情危重或迅速恶化、存在生命危险 , 10分钟内进入抢救室进行救治 。 如严重呼吸困难、昏睡、急性脑卒中、ECG提示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或严重失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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