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奥迪漏油 女教师发微博被4S店起诉索赔百万( 五 )

卖方应举证故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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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应合理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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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民商团队负责人胡春燕律师认为,新车开了不到100公里就发现漏油,如果确定属于发动机等主要零件故障,消费者有权选择更换发动机,甚至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的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因此销售方对故障的原因负有举证责任,当然消费者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协助。

  消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当行业三包规定与消法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消法的规定,因此消费者有权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消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如存在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介入处理,行政机关也有义务主动监管。

  当然消费者维权应当依法,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诽谤、诋毁,如果因不法行为损害销售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消费者根据权益被损害的事实,有理由相信销售者出售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因而发表一些言论,即使与客观事实不完全相符,只要不是无中生有故意虚构事实,一般也不会构成故意侵权。

  包女士是否对4S店构成侵权,尚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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