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提升扫黑除恶办案质效

2018年12月29日 , 被告人高大勇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6项罪名被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同案其余10名被告人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被数罪并罚 , 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人民币40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金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 马鞍山市和县检察院坚定政治站位 , 强化责任担当 , 在办理高大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2·20专案”)中 , 认真组织 , 周密谋划 , 在案件办理中彰显整体合力 , 切实提升扫黑除恶办案质效 。

江苏新闻

在“12·20专案”办理过程中 , 和县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 安排了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业务骨干介入公安机关侦查 , 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业务指导 , 提高了侦查效率 。 2018年3月22日至5月22日 , 公安机关在对该案立案侦查至移送审查起诉的两个月时间里 , 和县检察院派员驻点 , 对侦查机关搜集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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