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减肥胶囊” 本山传媒艺人“胖丫”获刑( 三 )

东城区食药监管理局认定 , 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 。 2018年2月7日、8日 , 赵丹、郭静相继被抓获 。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赵丹犯生产、销售假药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十万元 。 同时 , 对两人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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