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133万份社保账单发放 新增“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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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133万份社保账单发放 新增“大病保险待遇”

本文标题:市区133万份社保账单发放 新增“大病保险待遇”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苏州市区133万份社保账单发放)

从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市区133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近期将陆续收到本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核对本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的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情况。本次发放的个人权益记录单新增了“大病保险待遇”栏目,符合条件享受年度大病保险待遇的人员可查待遇明细。社保账单将于5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从2011年至今,苏州市区8年间已累计发放950万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社保权益记录单全面、真实反映了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的状况,已成为苏州社会保险统筹城乡、覆盖全民、依法经办、精确管理理念的缩影。

本次发放的个人权益记录单新增“大病保险待遇”一栏,符合条件享受2018年度大病保险待遇的人员,对账单将提供待遇明细。按照规定,2018年自然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累计达到6000元,或自负医疗费用和合规自费医疗费用合计超过2万元的参保人员,将享受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区间段按30%-80%的比例予以补助。据介绍,补助金额于医疗费用发生次月,通过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上加载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发放。尚未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核对对账单后,可持社会保障卡至苏州银行提取。

2018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由市社保中心委托邮政部门统一寄送至个人。其中,单位在职职工、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寄送至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居民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等个人,寄送至其在社保部门登记的个人居住地址。

市社保中心提醒,除了核对权益记录单,市区参保人员还可通过苏州社保中心网站,“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街道、社区社保工作机构,或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大厅的“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了解本人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等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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