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中青英联俱乐部两球员威胁裁判共禁赛13场( 二 )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及视频等 , 当比赛进行到37分钟时 , 裁判员判罚广西宝韵足球俱乐部队进球有效后 , 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28号球员徐海亮使用言语威胁裁判员 , 22号陈晓东离开技术区域指责、辱骂第四官员 ,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七十条、第四十八条及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 , 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28号球员徐海亮(身份证号:2205231993****0133)予以停止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正式比赛和(或)中国足协会员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6场;

二、对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22号球员陈晓东(身份证号:3702821989****6219)予以停止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正式比赛和(或)中国足协会员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7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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