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一化工企业曾发生爆炸 今又被指违法经营( 二 )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双马化工无证经营危化品的通报 网站截图

经过南通市应急管理局派员对举报情况开展调查,发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并依法依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通报称,双马化工购进苯胺,然后再转销给南通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应急管理部门已经查证从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都存在此类购销行为," 经营数额巨大。"

2014年爆炸后 双马就被吊销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4月15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赶到位于如皋市东陈镇的双马化工,从外面看,企业内几座大型生产装置都已生锈,企业内人员稀少。

该公司总经理孙某拒绝进行当面采访,而只是做了简单的回应。另据了解,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冒某(女)曾因2014年4月16日的安全生产事故被判缓刑。

据了解,2014年4月16日,双马化工员工违反操作程序,在硬脂酸造粒装置底部椎体上进行焊接作业,导致造粒系统内硬脂酸粉尘发生爆炸,并引发连续爆炸,造成整个车间燃料,导致厂房倒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数人受伤。

而经过省政府事故调查组深入调查,其造粒装置未经过规划建设以及环评等手续,也是企业自行建造。这起惨痛的事故发生后,该企业就被吊销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5年来,双马化工一直未从事危化品的生产,而主要从事一些非危化品的经营。同时,该企业也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如皋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企业获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需要再领取 "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但是被吊销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就自动不具备危化品经营资格了。

据了解,苯胺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化工原料,有强烈气味,易燃易爆,有毒。对水体可造成污染。属于危化品范畴。

为何敢无证经营?

在南通市应急管理局的通报中,明确提到:" 涉事企业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该案件暴露出双马化工缺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曾经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竟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无证经营,说明双马化工仍未充分吸取事故教训,法律观念淡薄,底线意识缺乏,导致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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