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兴隆台区出台孩子入学最新政策( 六 )

转学办法

如有符合以上情况需要转学的 , 监护人须持户口本、房产证、工作调动证明到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办进行审核 , 经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核查 , 如学生符合转学条件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6〕159号的规定 , 转入学校对应年级:小学平均班额人数不超过45人 , 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 则可以办理转入 , 如果转入学校对应年级班额超额 , 则由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 统筹分流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

下列情况不允许转学

为严控择校现象 , 避免因择校心理而出现的转学现象 , 就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1、临近学校间禁止转学

如两所学校直线距离在2公里之内 , 相互间不得办理转学 。

2、区块内各校间禁止转学

现将兴渤地区划分为四个区块 , 每区块内各校相对距离较近 , 相互间不得办理转学:

(1)东南区块:地理位置在向海大道以东、兴隆台街以南区域内各学校 。 分布有实验中学、康桥学校两所初中及胜利小学、幸福小学、迎宾小学、兴隆台区第二小学四所小学 。

(2)东北区块:地理位置在林丰路以东、兴隆台街以北区域内各学校 。 分布有渤海一中、实验中学分校两所初中及渤海一小、渤海二小、渤海三小、渤海四小四所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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