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到事故车获4S店赔19万元

[江 苏 龙 网]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消费者买到事故车获4S店赔19万元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民小志(化名)在4S店购买新车时却买到了事故车,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志将4S店起诉至法院 。 一审法院未支持其诉讼请求,小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汽车销售公司向小志支付赔偿款199800元 。

2017年12月,小志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购买了一辆价格为109800元的轿车 。

热点

提车后,小志发现该车辆的前头机盖、水箱、水箱框架等更换过 。 因认为这是一辆事故车,小志起诉至菏泽市牡丹区法院,称这家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自己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当赔偿3倍购车款329400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