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收钱搞“三收三不收” 自称是小偷式官员( 八 )

2010年 , 杨家伟为彝良县房地产开发商卢某某的拆迁项目提供帮助 , 面对卢某某送给他150万元的感谢费 , 杨家伟心动不已却又心存顾忌 , 担心卢某某不可靠 , 表示以后再说 。 2013年初 , 卢某某又提出送其感谢费 , 杨家伟同意“找一个最安全的方式”来收受这150万元 。 2013年11月 , 冥思苦想后 , 他安排其弟找人“以借为名”收受了卢某某所送人民币150万元 。

“我的贪腐之路自2009年至2018年 , 长达近10年时间 , 共收受贿赂300万元 , 违纪金额上千万元 , 看到这个数字 , 我不寒而栗 。 10年时间 , 组织一次又一次地信任我 , 而我则一次又一次欺骗组织 , 一次比一次更胆大、更贪婪 , 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私利 , 进行权钱交易、权权交易 。 ”杨家伟后悔万分 。

终撞南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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