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通过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应谨慎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 , 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形成创新激励 , 增强创新动力 。 然而 , 知识产权具有天然的排他性和独占性 , 可以形成市场竞争优势地位 , 不少人认为应通过反垄断法予以规制 。 如何实现知识产权制度和竞争政策的科学衔接和合理统一 , 推动整个社会的创新和发展 , 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

4月13日至14日 , 由腾讯研究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2019知识产权南湖论坛·互联网分论坛”在河南郑州举行 , 与会嘉宾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研讨 。

与会嘉宾表示 , 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殊途同归 , 都以提高社会运行效率 , 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 , 但是方式路径差异很大 。 在处理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的关系时 , 需要保持反垄断法的谦抑性 , 尤其在互联网等新业态领域 , 通过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应当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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