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留学被送精神病院?中领馆:遇到争执要保持冷静( 二 )

事实上 , 美国对“精神病人”的处置十分严肃 , 各州均有为精神病人提供救助的法律规定 。

以纽约州为例 , 《心理健康法》明确授权疑似精神病人的亲属、共同居住者、医生、社区服务机构等有关方在判断其状况需到精神病院就诊时 , 均可提出申请 , 经专科医生鉴定符合标准的可将当事人收治入院 , 期间警察和救护车可应申请者要求转送病人入院 。 紧急情况下 , 如合理怀疑疑似精神病人可能出现自杀或伤害他人的较高风险时 , 当事人亲属、医院或警察等各方均可采取强制措施将当事人送往精神病院而无需事先取得专科医生鉴定 。

《心理健康法》还规定 , 根据送医的不同情形 , 专科医生需在一定留院观察期(纽约州最长不超过72小时)内评估病人精神状况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留院治疗 。 也就是说 , 当事人一旦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 , 即便其精神没有问题 , 留观期内未经医生同意也无法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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