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平台监管迎来新进展 平台分化加剧( 六 )

加强投资者保护

为了更好保护投资者 , 根据目前拟订方案 , 同一网贷平台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次数不得超过3次 , 不同网贷平台出借人之间不得债权转让;网贷机构不得开展自动投标及其他委托投标业务;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网贷机构的出借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 , 在不同网贷机构合计出借余额不得超过50万元 。

“这是为了将网贷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 减少风险事件爆发对出借人的伤害 。 ”张叶霞表示 , 但还需要进一步说明部分细项要求 。 以出借人身份认证方式为例 , 对于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网贷机构 , 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同网贷机构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 , 出借人身份的确认方式需进一步明确 , 比如参照身份证号、手机号归属地、登录IP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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