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获国家赔偿 索被追缴钱款时又因同案被移诉( 七 )

因此 , 李良毛开始向有关部门讨要241万元“奖励资金” , 2018年成了李良毛的“上访年” 。 然而 , 资金并没有退回 。 获得国家赔偿十个月后 , 李良毛面临新的“牢狱之灾” 。

2019年1月 , 李良毛突然接到警方通知 , 要他去体检 。 祁东县公安局于2019年1月8日聘请衡阳市中心医院 , 对李良毛是否适合羁押进行鉴定 。 时年70岁的李被检查出患有多种疾病 , 警方未对其收押 。

但这未影响祁东县公安局再次对李良毛案重启侦查 。 2018年11月29日 , 祁东县公安局将李良毛以诈骗罪第二次移送起诉到祁东县检察院 。 之后 , 检方审查起诉之后 , 认为案件证据不足 , 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 祁东公安补充侦查后 , 于2019年3月25日 , 第三次将该案移送检方 。

“案卷材料显示 , 侦查机关此次移送的事实和罪名与此前完全一样 , 涉嫌的所谓犯罪事实和主要证据均来自此前的侦查 , 再次补充侦查后的所谓新证据 , 也仅仅是几份情况说明 , 以及与此前差别不大的证人证言 , 可以说既没有新的证据 , 也没有新的事实 。 ”李良毛的辩护人刘长说 。

一边是检察机关视为案件已终止侦查 , 并给予国家赔偿 , 一边却是公安机关重启侦查又将案件移送到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李良毛也无法理解这种“司法错位”:“国家赔偿不算数 , 刑事追诉还可以再来一遍?”

企业主获国家赔偿 索被追缴钱款时又因同案被移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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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毛展示曾经获得的荣誉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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