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领导阅卷之后( 六 )

2018年9月3日 , 经该院检委会讨论决定 , 认为杨某未经办理许可证砍伐他人树木 , 数额较大 , 构成盗伐林木罪 。 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补种树木挽回毁林经济损失 , 决定对杨某不起诉 。

据于都县森林公安局盘古山派出所所长谢蔚然介绍 , 杨某确系主动投案自首 。 2018年3月29日 , 经检察机关实地查看 , 杨某已在盗伐现场补种杉木375株 。

“他是怎么自首的?案卷中看不出来呀!”对于这个作为不起诉重要依据的自首情节 , 调研组在阅卷时提出要解释说明到位 , 让大家明白是如何自首 , 为什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

对于检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释法说理不充分的问题 , 两地检察机关均已展开整改 。 于都县检察院在整改方案中 , 要求对所有不捕、不诉案件落实推行制发书面不逮捕、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制度 , 把释法说理情况作为案件审批审核监督的重要内容 , 开展优秀释法说理文书评选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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