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行为都构成“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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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视剧中 , “赌场”大多都装饰豪华、高档 , “开设赌场”也似乎离我们很远 。 其实 , 现实生活中的游戏机 , 甚至微信群都已成为不法分子开设赌场的工具 , 这些行

社会

为都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 近年来 ,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多起“开设赌场罪”案件 。 一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场所 , 往往成为了犯罪分子开设赌场的“隐形外衣” 。 为此 , 法官作出提醒 , 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误入歧途 。

微信抢红包抢出犯罪

2017年8、9月 , 被告人陈某贞提议并与被告人陈某坤、林某勤、陈某玉、陈某强、林某兴、许某庆共同商议 , 由被告人陈某贞出资13万元 , 被告人陈某坤等6人各出资2万元 , 合计出资25万元 , 作为合伙开设赌场的赌资 , 在被告人陈某贞及被告人林某兴的住所内 , 合伙利用手机在网络上组建微信群 , 采用微信抢红包的方式开设赌场 , 组织赌博活动 。 其间 , 被告人陈某贞担任群主 , 负责建群、制定赌博规则、购买抢红包的机器人、向中介购买赌博微信号及管理微信群等 , 被告人陈某坤、林某勤、陈某玉、陈某强、林某兴、许某庆负责赌博输赢的赔付、给中介回扣、发流水及给玩家返水、拉人头等 。 至2018年2月 , 7人共从中非法获利25万元 , 其中被告人陈某贞分得13万元 , 被告人陈某坤等人各分得2万元 。 2018年3月20日 , 被告人陈某贞等7人商议后再次合伙以上述方式和地点继续开设赌场 , 合计出资55万元 , 其中陈某贞出资20万元 , 陈某坤出资10万元 , 林某兴等5人各出资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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