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方案未获批 仿古建筑拔地起(来信调查)( 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 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

据了解 , 早在2017年洛阳市就提交过南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 。 2017年5月 , 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隋唐洛阳城南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指出 , 暂不同意隋唐洛阳城南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不同意进行覆罩、露明、模拟或木构架标识展示 。 2018年1月 , 国家文物局否决了再次上报的方案 , 认为所报方案深度不足 , 未能充分说明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 2018年4月 , 国家文物局批复 , 原则同意隋唐洛阳城外郭城南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 , 但暂不同意城墙西角楼遗址、东角楼遗址、厚载门遗址的节点设计方案 。

洛阳市在方案再次修改和报批的过程中 , 于2018年底开始建造南城墙角楼 。 为此 , 今年2月1日 , 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隋唐洛阳城南城墙东西角楼厚载门及护城河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指出 , 当地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 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 同时 , 针对有群众举报隋唐洛阳城南城墙角楼遗址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 请河南省文物局尽快调查核实 , 研提处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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