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投资者更多制度保障(财经观)( 二 )

近年来 ,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从无到有 , 取得了长足进步 。 之所以能取得目前的成效 ,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 就是形成了与市场实际相适应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 。 比如 , 2013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提出9方面80多项政策举措;再比如 , 2016年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 在投资者行权维权方面 , 相关部门建立了多元纠纷化解、持股行权、先行赔付等多项机制 , 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 此外 , 在发行融资、并购重组、停复牌、退市以及科创板、沪伦通等资本市场多项制度规章中 , 也全面嵌入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要求 。

成效显著 , 挑战也依然艰巨 。 要推动投资者保护再上台阶 , 仍需要在完善制度上发力 , 给投资者带来更多贴心、管用的制度保障 。

要让制度更有针对性 。 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土壤 , 照搬照抄行不通 。 我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占比很高 , 这在国际上是不多见的 。 基于这一现实 , 监管部门已经有一些较为成功的探索 , 比如筑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保护墙” , 为中小投资者把好入口风险关;建设一站式投资者教育基地 , 解决投资者众多 , 需要到处查资料、看消息的实际困难等 。 未来 ,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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