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让座意外摔伤乘客无错公交担责

主动让座意外摔伤乘客无错公交担责

□ 本报采访人员 徐伟伦 本报通讯员 芦辛

张女士在乘坐公交车时,因给乘客让座摔伤,导致颈部软组织损伤,无骨折脱位型颈髓损伤 。 事后,张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公交公司垫付了相关手术费用 。 但双方就后期费用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女士认为公交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公交公司则认为,事发时公交车行驶较为平稳,未见紧急制动或其他异常情况,系张女士让座时双手未能及时扶住车内扶杆,失去平衡摔倒,双方应负同等责任 。

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张女士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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