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发18份惩戒决定 治理专利代理非正常申请( 四 )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开的一份处罚决定中显示,某专利代理师一年代理申请了数千件专利申请,这名代理师对于以其名义提交的很多专利申请不知情、不了解,更不用说审核把关了 。 真正撰写专利申请的是无资质人员,再以有资质的这名代理师的名义提交申请 。

这名代理师对以自己名义提交的大部分专利申请不审核把关,不履行职责、不称职,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 。

故事深挖下去还有内情 。 原来,代写人员是这名代理师所在专利代理机构设在全国的20多家分所中的工作人员 。 而这些分所不是真正意义的办事机构,只是因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与这名代理师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合作经营,通过后者代交专利申请 。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处罚决定中指出,这一行为是出租专利代理资质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的行为,构成了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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