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检察建议”在江西:清单立起来,责任沉下去(13)

就在近日 , 针对萍乡市中级法院对一起强奸在校学生的刑事案件二审改判缓刑 , 萍乡市检察院提出了二审法院量刑畸轻、适用缓刑不当的审查意见 , 拟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江西省检察院抗诉 。 目前 , 该案正在审查中 。

同样在萍乡市 , 安源区检察院对一起成年人强奸未成年人犯罪被适用缓刑的案件 , 以一审判决适用刑罚不当为由依法提出刑事抗诉 , 最终原审被告人被改判有期徒刑三年 。

在南昌市 , 安义县检察院根据核查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记录发现的线索 , 监督立案了一起校长性侵学生案件;从去年下半年至今 , 青山湖区检察院从严把关案件定性 , 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改变定性为强奸 , 一起强奸案增加猥亵儿童罪名 , 均得到法院支持;新余市检察机关针对几起教师性侵案抗诉都成功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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