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成立“地下执法队” 以黑护贷涉案金额达2.47亿元(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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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追债手段暴力性突出 , 赵建灏团伙先后投资设立的海口伍洲信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聚海鑫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金展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业界“鼎鼎有名” , 还有多家公司借助他们帮忙催债、扣车 。

殴打、拘禁、挟持、威胁、体罚、滋扰等违法犯罪手段 , 都是该组织暴力催债的手段 。 据指控 , 该组织以同乡、亲友为纽带 , 主要成员稳定、分工明确、层级分明 , 以开设小额贷款公司为掩饰 , 以贷养黑 , 以黑护贷 , 通过“套路贷+地下执法队”的模式 , 以非法放贷、暴力催收和接受雇佣帮助他人催收执行账款等敛财方式 , 有组织地实施多起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 , 涉案金额达2.47亿元 。

经审理 , 海口中院根据法律相关规定 , 认定被告人赵建灏为首的犯罪集团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 判处首要分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被告人赵建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非法经营罪 , 故意伤害罪 , 非法拘禁罪 , 抢劫罪 , 敲诈勒索罪 , 寻衅滋事罪 ,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 伪造公司印章罪等9项犯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判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刘鸿斌、李坛宝、刘行汾、林培龙17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余人等获刑3年至15年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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