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环保督察十条措施为基层减负( 二 )

如何从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的沉疴积弊中解放出来 , 让生态环保干部轻装上阵?《十条措施》首先在“减”上做文章 , 对督察工作提出了一些硬杠杠 。

为提高督察效率 , 《十条措施》要求压缩督察时间 , 由原先的20天缩减为15天 , 最大限度减少驻点保障人员 。 精简会议数量 , 从原先的5个减少至2个 , 即督察动员汇报会和督察意见反馈会 。 缩减会议规模 , 压缩会议时间 , 压缩个别谈话时间 , 减少谈话人员数量 , 根据当地生态环境质量、产业结构特点、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 , 优化谈话内容 , 提高谈话针对性 。

工作总结、统计报表、资料台账数不胜数 , 针对这一窠臼 , 《十条措施》要求改进督察资料调阅工作 , 控制资料调阅的数量 , 提高调阅资料的质量 , 调阅资料在往年基础上减少30%左右 。 根据督察需要和前期摸底调研掌握的情况 , 有针对性地调阅资料 , 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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