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美人寿欺骗投保等违法 董事长杨帆遭银保监会警告(12)

时任董事长杨帆和时任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曾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

社会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会议纪要和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

当事人信美人寿、杨帆和曾卓向我会提出陈述申辩 , 申请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一是针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 , 信美人寿理解“相互保”业务的参数调整适用原保监会《关于促进团体保险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14号)第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 二是针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 , 信美人寿认为关于产品备案的宣传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 , 预估第一年参与成员的分摊金额在一两百元左右是合理的 。 三是杨帆认为其并非“相互保”项目的分管领导 , 其作为董事长的职责不包括日常具体的项目经营管理 , 不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四是曾卓认为其为“相互保”项目的分管领导而非负责人 , 不应承担“相互保”业务开展涉嫌违规操作的执行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