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租一次交一次中介费 合理吗?( 二 )

第一 , 法律怎么规定的?房屋中介是向房主和租户提供居间服务的机构 , 根据合同法规定 ,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也就是说 , 居间合同一般是三方合同 , 像刘先生所遇 , 中介充当房东 , 与刘先生签订双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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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此向租户收的钱 , 首先是房租 , 在完成向租户提供房屋信息 , 并促成交易的居间服务后 , 再收取合理的居间服务费 。 也就是说 , 在首次交易完成后 , 归于中介的钱款实际上是房租的差价和中介费两笔 。

续租时 , 对于“同一房屋、同一租户、同一中介”的情况 , 中介并没有提供新的房屋信息 , 只是充当房东再与租户双方签订合同 , 收房租没问题 , 再收中介费 , 其根据何在?这其中谁是委托人 , 所谓居间合同中的服务又在哪儿?这需要进一步弄清楚 , 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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