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穿山甲几近灭绝 保护级别有望提升为国家一级( 五 )

穿山甲在中国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禁止捕杀和食用 。 按照2007年国家林业局、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规定 , 对穿山甲原材料进行严格监管 , 仅限用于定点医院临床使用和中成药生产 , 并不得在定点医院外以零售方式公开出售 。 孙秀清表示 , 就她所知 , 由于该味药材管理严格 , 目前很少在临床中使用 , 多以王不留行、穿山龙、通草等其他中药代替 。

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助理研究员张明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合法的中药穿山甲甲片售卖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有包装并在最小销售单位包装上加载一个鹿头形状的“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后方可进入流通渠道 。 “没有包装的即为非法 , 而网络售卖更是违法的 。 ”

但调查发现 , 无论是实体药店还是网络渠道 , 没有包装的穿山甲片随处可见 。 在北京一家同仁堂门店 , 包装具有标识的10克炮山甲售价180元 , 21克的醋山甲粉售价420元 。 而在淘宝上 , 采访人员尝试联系三家药材网店 , 店主均展示了无包装的炮山甲照片 , 售价明显低于同仁堂的甲片 , 大约为每克5元至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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