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问责机制让公平竞争审查真正长出牙齿( 六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安认为,自我审查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核心,符合我国现有的政策文件体量大、专业政策性强、难以集中审查的现实情况,在短期内不宜作过大的调整,也就是“谁制定、谁审查” 。 但是自我审查也容易出现动力不足、有失客观公正等问题 。 所以,加强外部监督,特别是刚性约束非常重要 。

19省完善诚信问责制

其实,除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这一国家层面,各省从地方层面对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也是很给力 。 采访人员梳理发现,自《意见》发布以来,国务院各部门均已建立审查机制,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31省份中,已经有19个明确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分别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陕西、湖北、湖南、浙江、江苏、贵州、宁夏、青海、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江西、广西、海南;19个省区市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执法监督,案件情况和处理建议要向社会公开,分别是上海、贵州、宁夏、重庆、陕西、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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