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领到12项任务

近日 , 国务院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 , 发布了《关于落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 《意见》中明确 , 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分工 , 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牵头负责 。 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参加的工作共计12项 , 有3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 , 分别是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 , 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抓好青少年近视防治;完善生育配套政策 ,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 。

《意见》明确 , 需要国家医保局参加的工作共计7项 , 有4项由国家医保局牵头 , 分别是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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