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对涉枪涉爆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

中新网武汉4月10日电 (龚轩)采访人员10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 , 2019年起 , 湖北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对涉枪涉爆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 , 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会接受相应惩罚和为期一年的重点监管 。 目前 , 该省已有17家企业单位被纳入省级“黑名单” 。

根据相关规定 , 存在8类问题的涉枪涉爆单位将被纳入“黑名单” , 即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违反相关制度致使枪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或发生枪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事件隐瞒不报 , 非法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枪爆物品的;安全隐患突出 , 或长期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和作业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保存领取使用登记记录的;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相关许可证件和资质期满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通过欺骗、造假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或取得从业资质、相关证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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