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拟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年度提取比例不得随意变更

资料图 。 中新社采访人员 张瑶 摄

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 , 近日 , 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 , 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 《意见稿》拟规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年度提取比例在1.5%-8%范围内确定 , 且不得随意变更 。

《意见稿》中指出 ,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 , 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计提职工教育经费:以上一年度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 年初一次性计算提取;以上一年度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 逐月计算提取 。 上述计提方式一经选定 , 不得随意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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